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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大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3-1 9:01:5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大政发[2003]98号)对政府、企业、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推动和规范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步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意义
社会信用的缺失,是导致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一个重要根源,制假售假、坑蒙拐骗、商业欺诈、合同违约、恶意逃废债务等现象和行为致使信用关系紊乱,严重影响经济发展,毒化社会风气,败坏社会公德,影响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任务和总体要求,本届政府提出用五年左右时间,建立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建设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社会信用体系,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互信互利的社会氛围;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管理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利于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的流动;有利于优化投资和贸易环境,促进交易正常发展,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扩大对外开放,进而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创建文明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加速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现代社会信用制度。以建设“诚信大连”、构建和谐社会和搭建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为基础,综合抓好宣传教育、信用立法、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培育信用市场等工作,整合资源、齐抓共建,切实加快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为大连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基本原则
    要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一是政府引导推动、创造环境。政府要率先讲诚信,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着力点是搞好规划、制定规则、营造环境、培育需求、协调监督、提供服务,不参与商业化的信用服务活动。二是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分步实施。信用体系建设不能一蹴而就,各自为政,要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规划,各地区、各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分步实施。三是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并重。做到诚信宣传教育与信用制度建设两手抓,教育引导与制度规范相结合。四是依法规范信用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
    (三)总体目标
    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社会公民的道德水准、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显著提高,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基本形成;信用建设制度体系基本完善;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发布平台;制定统一的企业、个人信用评估标准和方法;对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的社会联防和制约惩戒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信用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形成;面向企业和个人、覆盖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立。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制定方案,完善制度
    制定和完善《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出台《大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我市信用制度和信用相关标准,出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监管等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大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软环境建设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二)大力开展“诚信大连”宣传教育和信用知识培训
    组织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整规办会同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司法部、教育部、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整规办发[2003]25号)、《关于开展“共铸诚信”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03]7号)以及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对市民的诚信教育。   在各级党政机关中广泛开展以诚信机关为主题、以“诚信服务、执政为民”为内容的诚信机关创建活动,加大市级机关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机关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提高市民对机关诚信的满意度。继续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覆盖面达100%。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精神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
    (三)建立诚信政府
    提高政府公信力,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实行公务员信用承诺制度,广泛开展社会评议政府活动。建立政府信用数据库(公务员数据库,政府机构数据库,机构职能数据库,社会对政府各职能部门评定记录数据库等)。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实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阳光工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成党政内网二期工程,建设口岸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软件测评中心和网上报税、网上工商监管、网上公安系统及企业诚信平台。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港口与口岸局
    (四)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体系
    我市企业信用体系作为全市诚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规划建设了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科学构架了全市企业六大系统,即:企业信用信息数据系统、企业信用管理系统、企业信用档案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监控系统、企业信用评价系统和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数据库、建立个体工商户的信用体系、改进和完善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具体分六步走: 
    第一步:考察调研,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框架。研究企业信用指标体系内容、构成要素及信用评价标准;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的基本框架;研究企业信用信息发布披露、社会咨询、网络链接、信息共享的法律依据和基本要求。
    第二步:建立工商系统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对企业的登记行为、交易行为、市场运行、广告发布、合同管理及著名企业、知名商品保护等的信用管理体系。
    第三步:整合相关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研究解决与涉及企业信用管理和评价的政府其它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信息沟通、数据共享、网络链接等事宜,逐步拓展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平台。
    第四步:抓好企业信用数据系统的应用。安装及推广使用该应用软件,对外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咨询业务。
    第五步: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制定科学、规范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及评价标准,开展企业信用评估业务。
    第六步:建立、完善企业信用法规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业局、市卫生局、市信息产业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大连海关
    (五)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深入探索在税收信用等级评定中的奖惩机制,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在法定的范围内,依法建立对A级信用等级企业的税收优待政策和对C级信用等级企业的监控制度,规范纳税人主动遵守税收法律、法规。
    2、强化对纳税人的分类管理。根据税收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对A级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帮助其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使之诚信守法的良好形象凸显出来;对C级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让其从普通纳税人的队伍中剥离出来,成为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督促其诚信守法意识的提高,推动适应市场经济的税务信用体制建设。
    3、积极探索建设税收信用体系的新形式。税务部门要继续加强与工商、外经贸等部门的联合,严格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年检管理。凡属于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实行免于年检,对纳税信用等级A级纳税人提供更加优惠的激励政策和优质服务,激励纳税人依法纳税、诚信纳税。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六)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建设
    1、拟订质量诚信体系框架。组织专家制定质量诚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对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从事评价工作的中介机构、评审的组织和程序、监督管理、审批和公告等事项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工作机构和队伍。根据省质监局的工作要求,全市两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实得力人员,开展评定工作,确保企业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建设有序进行。
    3、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以关系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国家重点监控的产品和本地重要企业为重点,在质量普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产品质量档案,为建立质量诚信评价体系奠定基础。
    4、大力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增强企业的品牌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牢固树立 “以质取胜”的理念,充分认识名牌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关键,激发企业争创名牌产品的内在动力。
    5、扎实做好市场准入管理。一是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对涉及国家安全、人身安全、动植物安全、环境安全等87种主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二是对米、面、酱油等关系人身健康的食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并加贴“QS”标志,引导正确消费。三是大力推动质量体系认证。
    责任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商业局、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七)开展“诚信兴商”活动
    开展“诚信兴商”宣传,组织反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制定出台《大连市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利用大连市商业局的网络平台,建立商会、行业协会会员企业信用档案,加快实现与税务、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劳动、卫生、公检法等部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以全国商业信用中心和北京商业联合会制定的《全国商业企业信用等级分类标准》和《全国商业信用等级行业评估管理办法》为依据,评定大连市商业信用企业和推荐全国商业信用企业。
    责任单位:市商业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八)加快金融信用体系建设
    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外汇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根据日常监管需要和业务特点,分别建立和完善信贷、外汇、证券、保险等各项信用管理制度。商业银行、涉汇主体、证券机构、保险公司之间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对失信行为进行联防。
率先在保险行业进行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以监管者信用为先导,以保险从业人员诚信建设为基础,以保险机构信用建设为重点,以被保险人信用建设为依托,加快推进“保险监管信用、保险主体信用、被保险人信用”三位一体的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保险业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和道德水准,培育保险信用文化,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行业风尚,促进保险机构诚信经营,实现我市保险信用状况的根本好转。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市外汇局、市银监会、市证监会、市保监会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步骤(2005年~2007年)
    按照五年左右建成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的设想,具体实施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启动阶段。2005年6月底前,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完成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制定和完善《大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05年9月底前,出台《大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管理暂行办法》,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和动员。
    第二,具体实施阶段。2005年底前,建立健全我市信用制度和信用相关标准,出台信用征集、信用评估、信用查询、信用公示、信用监管等有关管理制度,初步建成同业征信、联合征信信息平台,开展行业和个人征信试点工作,政府信用体系基础工作取得进展,根据信用市场的发育状况,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评级试点。
    第三,全面推进阶段。2006年底前,进一步完善信用体系的法律法规,提高信用行业的监管水平,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工作,整合有关部门的信息,基本建成全市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搭建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开始联网运行,培育信用产品市场需求,促进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第四,完善阶段。到2007年底,初步构建起覆盖政府、企业及个人的社会信用信息系统,完善政府、企业、个人信用平台,建立信用综合网站,构建起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形成市场化运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1、组织保障。根据国务院的精神,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由大连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研究拟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规划和相关的标准、制度、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以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为基础,建立全市的信用信息发布平台,监管全市社会信用系统的运行和信用行业的规范发展。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负责。各地区、各部门也应明确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2、制度保障。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市方案的要求和工作分工,制定各自的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3、投入保障。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进行人力、财力、物力投入,为该项工作正常推进提供必要的资源保证。
    4、监督保障。一是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二是要将该项工作纳入部门目标考核和开门评议中统一考评;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