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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卫生局打击非法行医决不手软
大连市卫生局
2007-3-1 8:47:30

  今年以来,市卫生局针对部分医疗机构法律意识淡漠、医护人员缺少系统培训、医疗机构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医院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等问题,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十不准”的通知》,明确提出了不准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执业、不准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或与《医师执业证书》上规定的执业地点不一致的医师执业、不准将医疗场所对外出租承包经营、不准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等十项具体要求。7月份,对瓦房店、普兰店和庄河等7个涉农地区的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场监督检查了7家乡镇卫生院、14家乡村卫生所和13家诊所。9月份,对市内四区15家医疗美容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具体监督内容涉及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的诊疗服务范围、医疗美容机构现有布局、人员配置(主诊医师资质等)、是否建立医疗美容项目操作的病志、是否存在违规进行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是否对外进行虚假、夸大的医疗信息宣传等,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截止9月份,全市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430人次,监督检查各类单位913户次,其中医疗机构721户次、药房108户次、美容美发院57户次,其他单位27户次。共取缔无证行医机构65户次,实施行政处罚58起,罚款7万余元,没收器械95件、药品58箱。


  市卫生主管部门要求,今后将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各区市县打击非法行医成员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对非法行医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特别是对屡教不改者绝不姑息手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